“做生意签单可别只认员工签字哦!”
适逢6·27中小微企业日,达川区人民法院 “红扣子” 普法宣传队走进好一新机电市场,以《民法典》为 “钥匙”,为小微企业主解锁经营中的法律密码。红扣子普法宣讲员张璨带着真实案例 “摆摊说法”,现场干货满满,快来看看这场 “法治盛宴”——真实案例敲响警钟,一张销货清单引发的 “维权难”
案例直击:货款为何“飞”了?
张璨提到了自己曾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机电市场某批发商起诉买方拖欠货款。看似简单,但证据仅有几张无公司盖章的销货清单。买方缺席庭审,原告张女士虽声称清单有买方员工签字并有对方公司转账,却无法证明签字人身份,且收款账户并非原告经营部。
“如果您是法官,该如何认定?”张璨抛出问题,引发大家思考。最终,因关键证据缺失,原告无奈撤诉。张女士的感慨道出了许多经营者的心声:“经营中常遇到付款主体、签字混乱的问题,这次诉讼给我上了堂法治课。”
《民法典》视角下的风险拆解:
张璨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精准剖析了案例背后的法律逻辑和常见“雷区”:
员工签字 ≠ 公司买单!她强调,根据《民法典》关于代理行为的规定,员工个人签字不当然代表公司行为,当公司不到庭应诉时,难以证实员工系履职行为,必须有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等书面材料证明其代理权。仅凭口头承诺风险极高。
转账记录 ≠ 板上钉钉!即使付款方显示为对方公司,若收款方非合同相对方(如本案原告经营部),且对方不到庭说明,法院难以认定该款项就是支付本次交易的货款,关联性存疑。
《民法典》拆解 经营风险 “防护网” 这样织!
结合市场交易特点,张璨给出了基于《民法典》的实用法律建议,为经营者筑牢“防火墙”:
分场景防坑指南,手把手教你 “立规矩”
场景一:员工代公司采购
索要书面授权:合作初期务必要求对方员工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代理证明(委托书、介绍信)。别怕“抹不开面子”,正规公司会理解。
规范付款路径:非当场结算的,坚持要求买方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支付货款。这是证明交易主体、避免纠纷的关键证据!
场景二:个人采购
明确主体信息:销货清单务必写清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大额交易建议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出卖方名称写全称,避免简称引发主体混淆。
固化欠款凭证:遇长期拖欠,务必让对方出具欠条或结算凭证!公司采购需盖章,个人采购需亲笔签名并捺手印。
场景三:签订书面合同
细读违约条款:除了金额、货物名称,务必仔细审阅违约责任条款!特别是对方提供的合同,切勿不看内容就签字。她提醒:“法院审理时,除非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相关规定),否则会优先按合同约定判决。签了字就要认!”
高频问题答疑,《民法典》给你 “标准答案”
安装师傅受伤,谁担责?关键看 “谁是接受劳务方” (《民法典》第1192条)。例如:若安装师傅是卖方专门雇佣为买方服务的,责任主要在卖方。建议交易时书面明确卖方、买方、安装方三方关系,权责分明。
警惕!诉讼时效别“沉睡”: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发现债务快到期(通常3年),立即通过短信、微信、书面函件等主张权利并保留证据。若联系不上,尽快起诉!起诉前,务必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查查”等平台 核实准确的企业信息、涉诉和失信情况,预判风险。
纠纷解决实用贴士
遇事不慌查权威:别轻信网络非专业解答。可登录 “人民法院案例库” 检索类似案例,预判走向。
聘请律师需谨慎:是否请律师是您的权利。若聘请,务必查验律师执业证件,切勿向身份不明的“网络法律咨询者”付费。
张璨最后总结道:“小微企业经营不易,风险无处不在。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助大家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善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法治成为护航企业行稳致远的坚实风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商户们纷纷表示案例贴近实际,建议“接地气”、可操作性强,是实实在在的“法律干货”。
通讯员: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综合办 洪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