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清廉达州”网站刊发《通川:两头领补助 领来一纸处分》。原文如下:
“总觉得自己额外拿点补助也不是什么大事,说到底还是贪小便宜心理作祟、纪法意识淡薄……”近日,面对通川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该区某村副主任夏某惭愧地说道。
今年4月,通川区纪委监委聚焦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中的“微腐败”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调取财政“一卡通”发放数据和人员任职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很快发现了异常——磐石镇某村副主任夏某疑似同时领取两项补贴。
通川区纪检干部通过大数据筛查重复领取补贴情况 何聪摄
“夏某同时申报两项补贴,是对政策理解有偏差,还是故意钻空子?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核实。”为避免熟人监督难问题,第二纪检监察室按照纵队管理模式,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双龙镇纪委办理。
镇纪委收到问题线索后,找到当事人夏某了解情况。“夏主任,请解释一下,为什么你的名字同时出现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山洪危险区责任人的补贴名单上?”
夏某表示自己从2022年开始担任该村新田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2023年兼任了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
担任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可以兼任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吗?补贴还能重复领取吗?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多方了解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基层责任人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得领取履职补贴,领取地质灾害群防专职监测补贴的人员,也不得同时领取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贴。对此,夏某言辞含糊,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那请你解释一下,岗位人员任职必须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但我们查阅了你们村的公示记录,发现你从未公示过山洪灾害责任人的任职信息。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夏某见此事无法自圆其说,只好交代了自己抱着侥幸心理同时领取两份补助的真实情况。据调查核实,两年内,夏某共违规领取补助资金7150元。最终,夏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补助款已按规定足额追回。
案件查处后,通川区纪委监委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对专项补贴的发放情况开展专项自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既保障党员干部的正当权益,又防止重复发放的风险。
来源:清廉达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