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盗窃案。
经查:11月10日0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莎、汤某琦到渠县渠江街道后溪街“美宜佳”超市购买商品时,趁超市服务员不注意,将一些商品藏至自己衣服内。后又在超市里面选了一些商品,到柜台结账后离开,次日2时许,李某莎与汤某琦再次来到该超市,以同样的方式偷盗商品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莎、汤某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
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都属于盗窃,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同时也提醒各位商家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若发现商品被盗,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