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S司机注意啦!7月26日,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达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对通川区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详情如下
经市政府批准,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于2024年7月31日起对达州市通川区城区部分区域实施污水管网病害治理占道施工。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秩序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交通管制区域
通川区城区朝阳中路红塔路路口→红塔路红旗大桥北头路口→滨河东路通川大桥北头路口→滨河东路野茅溪大桥北头路口→滨河东路凤凰大桥路口→凤凰大桥通川北路路口→朝阳东路通川北路路口→朝阳东路凤凰大道路口→朝阳中路红塔路路口合围区域(凤凰大桥、朝阳东路凤凰大道路口、朝阳中路红塔路路口路段除外)。
手绘大致范围
三、交通管制措施
施工期间,实施机动车尾号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交通管制措施。
(一) 限行时间:每天7:00至20:00。
(二) 限行规则:机动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0”为双号)通行。如机动车号牌尾数为英文字母的,则依次按倒数第二、三、四位阿拉伯数字为尾号。
(三) 限行期间允许通行的车辆:1.公共汽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办理了绿色通道(本交通管制期间,恢复办理)、重点工程、达州城乡共同配送车入城证车辆,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定制客运,制式校车,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等车辆。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环卫、市政、燃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
(四) 其他措施:2024年7月31日9时至2024年8月31日24时对大西街自东向西实施单向交通组织,即从大西街翠屏路路口进、从大西街西胜街路口出。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将采取“现场处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取证”的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而违反本规定的,经核实后不予处罚。